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是加强我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学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落实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任务,促使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学校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就加强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各级领导班子要增强廉政风险意识,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总体布局,融入各项中心任务之中,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措施,自觉接受监督。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风险防控不力、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学校将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根本,以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监管、规范权力运行为关键,以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为抓手,着力防止和化解各种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为我校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进课堂
围绕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中心,紧紧抓住腐败现象容易滋生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于防范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在选人用人、财务管理、图书教材采购、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办学、教育收费、学术研究、师德师风、学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安全健康的育人环境,保障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任务,常抓不懈。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选拔、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融入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师德师风教育、校园文化建设之中。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主体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扎实开展每年一次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及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营造廉荣贪耻、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三、健全科学决策制度,完善学校议事规则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健全领导班子”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议事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问题决策前的酝酿、交流、沟通和协调机制;完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大学治理结构的具体办法,切实发挥党委引领思想、建设队伍、推进事业、服务师生、协调利益、发展民主的核心功能。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行党委和行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的工作制度。改进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努力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同时,加强各部门党政班子建设,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三重一大”决策运行机制,规范具有人、财、物处置权的部门的民主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
四、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监督。加强和完善教代会制度,落实和保障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通过校园网以及文件、简报、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决策和实施办法、财务收支情况(包括科研经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干部人事变动、招生计划和收费项目,以及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等分别进行定期公开、及时公开。
五、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机制,强化关键环节、领域、部位的监督检查
研究制定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暂行办法,认真排查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根据风险排查结果,加强对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招生考试、职称评定、资格认定、科研评审、教学评估、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重要风险点的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机制。对出现廉政风险的部门或个人,根据风险程度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预警处置。全面实行财务预决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认真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严把招标投标关、方案审查关、工程监理关、设计变更关、质量验收关和资金结算关。健全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制度,建立竞争公平、交易透明、运行规范、廉洁高效、监督有力的采购机制。
六、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对重点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
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改进学风,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健全重点岗位干部交流制度,对财务管理、招生就业、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图书教材采购、人事管理、职称评审、科研评审、后勤管理等权利相对集中、风险相对较高岗位的干部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完善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和用人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制,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加大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查处力度。
(校党字〔201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