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基地建设和管理直接关系到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习效果,条件良好的实习基地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基地的建设
1、实习基地是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协商,共同建立的用于开展实习教学、校企合作的场所。建立比较完备的实习基地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需要,教学管理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必须重视基地建设。
2、教务处负责实习基地建设的宏观管理和协调。要根据教学需要,提出基地建设的有关要求,指导各系(部)开展基地建设。
3、各系(部)应根据各自的专业和学科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并巩固实习基地。
4、实习基地应满足以下条件:
(1)能满足相关专业完成实习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
(2)按合作协议积极承担实习指导任务并给予尽可能的优惠条件;
(3)符合就近实习、相对稳定和节约实习经费的原则;
(4)具备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的条件;
(5)能开展有效的合作。
5、建立实习基地的步骤:
(1)根据实习教学的要求,了解能够提供实习条件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确定拟联系的目标单位。
(2)与目标单位沟通、协商,在双方形成共识的基础上,达成建立基地意向。
(3)在符合建立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由相关教学单位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实习基地协议书。协议书一般应包括双方合作目的、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双方权利和义务、实习学生的实习指导与食宿安排、协议有效年限等内容。协议书应一式三份,由教务处、相关教学单位和实习基地单位各执一份。
6、各教学单位要把实习基地建设纳入学科和专业建设规划,教务处应从年度教学经费中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实习基地建设,且要确保实习基地建设经费年度间有一定比例增长。
二、实习基地的管理
1、实习基地建立后,学校和相关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基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实习基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1)直接与基地所在单位进行联系的教学系(部)应有专人负责基地建设和管理,保持与基地单位的经常性联系,及时将实习内容以及实习教学对基地的条件要求反馈给基地单位,争取基地单位的支持,不断改善实习条件。
(2)积极探索与基地单位的各项合作,使实习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加强与基地单位的互惠合作,建立稳定、友好的合作关系。
(1)学校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实习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
(2)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优先选聘我校优秀毕业生到实习单位工作。
(3)争取实习基地单位对实习学生有关生活费等方面的优惠,减少实习学生的实习开支。
(4)争取实习基地单位对实习师生的食宿、交通的便利安排和安全保障,使实习顺利进行。
3、学校或相关教学系(部)与实习基地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经双方认可,实习基地单位可以挂“365游戏平台实习实训基地”牌匾。实习基地牌匾统一规格,由学校统一制作。
三、实习基地建设质量监控
1、加强对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质量效果分析总结,各系(部)要把实习基地建设作为学科和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规划、进工作计划、进年度工作总结,尤其是要注意收集实习基地单位对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系(部)要按年度上报对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质量效果分析报告。对实习基地应实行流动管理,对不能承担实习基地相应义务的基地应及时撤销,对协议到期的实习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实习基地变动情况要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
2、教务处应会同有关教学单位不定期地到基地检查,评估实习教学情况。
3、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情况将作为对各教学系(部)进行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4、根据实习基地建设情况,学校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实习基地,由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校政文〔2006〕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