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程序,优选施工队伍,保证工程质量、节约投资、缩短工期,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标
(一)招标工程项目范围
5万元及以上的维修、改建、绿化等工程项目,实行招投标管理。
(二)招标方式
1、由市政府采购办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2、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公司发出参加投标的邀请。
(三)资格预审内容
1、法人资格(或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及经营范围。
2、财务报表、人员报表及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近几年承担类似项目业绩和在建工程项目调查。
4、项目部及项目经理是否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和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1、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
2、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
3、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4、开工时间及工期要求。
5、评标内容。
6、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五)施工现场考察
在投标开始阶段,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考察。让投标单位了解工程项目的现场情况、自然条件、施工条件以及周围环境条件,对于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及时解答,便于按统一标准编制投标书。
(六)标底的确定与管理
1、一般工程项目由总务基建处负责编制,大型维修、改建、绿化工程,标底可由专门的预算公司制作。
2、标底制作的依据。标低制作以招标文件、图纸、现场实际和现行定额为依据。
3、标底的管理。为了体现招标的公正、合理,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标底泄露。
二、投标
(一)投标文件内容包括:
1、工程预算书、投标项目报价、付款方式及优惠条件。
2、施工进度计划。
3、施工方案(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4、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配置、拟完成投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二)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密封,一式2份,并在包封上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按要求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办公室。
(三)招标办公室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在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视为废标。
三、开标、评标和中标
(一)开标
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地点按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投标单位不能按时到场,取消投标资格。
2、参加人员。招标方、评标委员、投标方。
3、开标过程。开标时,首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后,按所有投标单位抽签的先后顺序逐个开启投标文件。开标应当众拆封,由各个投标单位代理人朗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并接受评委提问。
(二)评标
1、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一般由财务处、总务基建处、校内有关单位和应邀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社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方法。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的主要依据为:
①工程预算的总造价以及各个分项工程造价分配的合理性。
②付款方式、优惠条件和服务承诺。
③施工方案的可靠性、先进性、合理性。
④施工进度计划。
⑤投标方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人员配置、施工机械等。
(三)中标
根据评委讨论的结果,以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确定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按照招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校政文〔200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