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工作
365游戏平台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部门:365游戏平台 发布时间:2019-05-10 浏览次数:40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切实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及时有效地处置校内发生的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365游戏平台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学校的突发政治性、群体性事件,以及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其它不稳定事端的应急处置。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以及集体罢餐、罢课、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活动,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稳定的事件,以及其他危及学校安全稳定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学校各项社会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人员构成如下: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校长助理、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订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管理的相关机制,建立健全人员、物资、信息安全网络;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统一指挥和疏导,保证处理突发事件的效率和质量;决定信息上报、对外公布、请示上级指示、援助等事项;进行事故、紧急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总结经验和教训。

(二)应急指挥机构

学校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现场工作机构,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社会安全事件性质、级别等具体情况研究成立。学校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对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可下设若干工作小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制订应急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工作,组织调集工作人员和急需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了解和掌握现场处置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确定是否需要扩大应急范围;决定应急工作是否结束;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把关;指导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日常工作机构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各项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日常办事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预警研判和综合协调职责。人员构成如下: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分管领导兼任,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教务处、学生处、国资基建处、保卫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管理处等单位负责人任副主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391-3586667。

学校各二级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本单位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各类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预防、排查、矛盾化解、早期处置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等级确定与划分

根据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危害程度、发展蔓延的趋势等,以及在敏感时期、敏感地点发生事件的敏感程度,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一)一般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Ⅳ级)

校园及周边发生涉及校内少量人员的一般治安刑事案件;涉及少量人员或强度较低的矛盾纠纷;萌芽状态的邪教或其他政治性敏感事件;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行、校园内出现个别大小字报,如处理不好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的苗头性事件;其它需要作为一般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突发事件。

(二)较大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Ⅲ级)

出现一定规模的校内聚集、静坐、请愿等活动,已经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事态有扩大趋势,或政治上比较敏感,校园内出现有关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讨论已经攀升为校园网内(贴吧)热点问题之一的事件;家长、家属等外来人员因师生自杀等非正常死亡或走失,在处理问题中与学校发生纠纷,并采取极端行动干扰学院正常工作的事件;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突发事件。

(三)重大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Ⅱ级)

学校出现较大规模聚集、静坐、请愿等活动,聚集活动有扩大或失控的趋势,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已经引起学校师生和社会的关注,可能形成连锁反应的群体性事件;针对某一事端,在校园网、手机短信等出现大面积串连、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园出现大小字报,可能形成全局性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校外人员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校门被围堵、办公场所被冲击,已经严重影响学院学校正常工作、教学秩序的事件;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突发事件。

(四)特别重大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Ⅰ级)

群体性事件失控,大批学生未经批准走出校门有组织地发起或参与校外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活动;在校内发生大规模非法聚集、游行、罢课、罢餐,可能或已经发生打、砸等行为,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瘫痪,并已经严重影响学校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校内发生恐怖分子、对社会不满分子制造的爆炸、投毒等突发事件;校内发生涉及人员伤亡、引发强烈反应的重大群体性治安、刑事案件;出现较大规模的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或难以控制和制止的反动宣传活动;在敏感时期、发生在校内的需要作为特别重大事件对待的突发事件。

四、预警机制与信息报送

(一)预防措施

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发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形势与政策教育,把广大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上来。

2.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帮助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实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师生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化解潜在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

4.严格排查事故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定期对校内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和人员集中的重点部位以及教学科研、办公、后勤等重要设施开展稳定安全工作大检查,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5.强化校园网的管理与监控,加强对有害信息源的控制,有效封堵不良信息,果断删除有害信息,及时发现和捕捉苗头性、前瞻性、预警性信息。

6.做好信息工作,严格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加大信息收集和信息报送力度。

7.深入群众实际生活,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

8.加强辅导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学生骨干等基层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理能力。

9.加强大型群体活动的管理,严格审批、监管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预警机制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和分析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根据信息分析结果,对突发事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发布预警指令。

2.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预警信息。

3.进入应急状态,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4.事态达到一定程度后,启动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当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时,宣布解除预警警报,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三)报告程序

1.若发现或有人举报有影响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字报、小字报、标语、横幅、光碟、网络、言论等信息,或其他社会安全事件信息,信息获取第一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学校其他值班值守机构。任何接警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信息接报工作。

2.学校各单位应时刻保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联络的畅通,初报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报送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报告的内容为:事件发生的场所名称、地点、时间及大致人数;突发事件的类型;事件发生的起因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事件概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现场人员状况及疏散情况;事态发展态势及预测;信息的来源: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或获取信息后,对可能发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要在尽可能摸清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涉及可能的原因、发展势态等)的基础上,按规定及时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力、处置不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相关单位负责。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加强网络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

五、应急现场处置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若干工作小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一)游行、集会、请愿现场处置措施

各种原因引发的学生或教职工群体性上访、请愿、非法集会等情况和事件,应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着力做好工作。具体工作方法:

劝阻拦截。发现人员聚集上访要迅速劝阻化解,必要时组织工作人员对其分散开展教育疏导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控制现场。对已经发生的人群聚集上访事件要迅速控制好现场,保卫人员要维护好现场秩序,配合劝散聚集人员。

稳定情绪,听取意见。对正在聚集的上访人员,有关工作人员要迅速了解上访事由、矛盾焦点,准确及时地向领导和分管校领导做好汇报;针对聚集人群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师生员工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从而缓和矛盾,稳定情绪。

做好疏散工作。根据聚集人群提出的问题,校应急领导小组或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答复聚集人群,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解释说明情况。

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中,注意及时掌握发动者或组织者,对无理滋事或违法行为者要注意依法收集和保存证据,适时给予必要的训诫,并可视情节依法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防止事态复杂化、矛盾性质转化和事态扩大。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时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二)罢餐、罢课等现场处置措施

如师生有罢餐、罢课事件发生时,各级领导要迅速赶到现场,以边协调、边核实、边处理的方式,及时劝阻,找到其中的根本原因控制事态的发展,对劝导说服拒不服从者,保卫处可强行带离现场,严重者可送往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三)聚众闹事现场处置措施

外来人员聚众闹事,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学校工作人员等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制止,必要时向公安机关请求援助,待事态有所缓解,在进一步做好思想沟通工作,了解矛盾的主要方面,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发生行凶伤人、扣押有关人员或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的立即上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惩处不法分子。

发现不法分子窜入校内进行煽动、宣传、闹事的要坚决制止,并将其送往公安部门处理。

(四)斗殴伤害等重大刑事治安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斗殴伤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果断制止斗殴,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人员混入现场,控制当事人,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当事人如系我校学生或教职工,所在单位负责同志要做好疏导工作,稳定涉事人员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流、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当事人如涉及校外人员,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根据现场需要迅速安排校医院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各学院要及时摸清其他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其他学生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六、后期处置

(一)后期处置的工作重点是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性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稳定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二)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引导和教育,宣传正面、权威观点,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三)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城管、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属于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谨慎处理好落聘人员安置问题。

(五)事件结束后,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起草总结分析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七、保障措施

(一)预案保障

加强预案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习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二)队伍保障

不断壮大维护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这支队伍在关键时刻冲得上,打得赢。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优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三)技术保障

加强学校维护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完善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

(四)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八、附则

本预案由学校制订、解释与组织实施。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校政文〔2014〕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