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加强我校的教材建设,根据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试行)》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一、教材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1、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入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2、教材工作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教材建设与教材供应,是稳定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的重要保证。
3、教材建设工作是学校的一项基本建设工作,它对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教材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1、教材工作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大力提高教材质量,扩大教材种类,推进教材建设,搞好教材管理,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服务。
2、教材工作的目标:组建一支高水平的教材建设队伍,编写出版具有我校特色、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高等教育发展、反映本学科先进科学技术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教材。
3、教材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1)规划和组织学校的教材建设、教材研究、教材评审,解决与教材有关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学校教材的质量,并指导各系(部)教材的选定。
(2)紧密结合学校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学科建设的实际,鼓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比较丰富的教师编写和翻译各种反映不同学派、不同风格的教学用书,要努力反映教学改革中的新经验和新成果,不断提高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和适用性。
(3)做好自编讲义的编写、交流、组织工作,不断提高自编讲义的质量。
三、教材工作的管理
(一)教材工作的管理机构
教材建设委员会是学校对教材工作进行研究、咨询和业务指导的专门机构。其工作职责主要有:了解和研究教材改革的动态、方向,审定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教材建设基金;研究、制定有关教材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与检查有关教材建设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审定学校教材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制度;组织评选优秀教材和讲义,推荐教材参加全国性交流、评选和出版;组织、指导各学科的教材研究,审批我校教材编写计划(包括校外参编、合编教材),不断提高教材的质量;组织开展各系(部)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评估工作,总结交流教材建设的经验,提高教材建设的管理水平;对教材的选用、发行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教务处是学校教材工作的职能部门,对学校所用教材、教师编写教材负有全面的日常管理职责。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专业、课程体系、教学计划及教学实际,按照“优秀、重点、统编、特色”优先的原则,选用符合教学要求的教材。教材管理模式采取以系(部)为单位申报教材计划、教务处会同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后勤集团统一征订、统一管理、统一供应的办法。
(二)教材的选用
1、教材选用由开课系(部)负责。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教材选用工作的领导,从提高教学质量的高度,不断加强教材的“精品意识”,努力选用高质量教材。教材选用的原则是: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省部级等高职高专类获奖教材、21世纪教材、统编教材;积极选用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外文原版教材和高质量的电子教材;确属教学必需,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教学辅助资料的选用,要严格控制。
2、对于影响面大、争议较大的教材,须报教材建设委员会研究决定。
3、为避免教材过时、积压、浪费,每种教材原则上每次征订一届学生用书量;对列入学校规划出版或出版量小的专业类教材,每次征订量一般不超过两届学生用书量;对未列入学校规划,确属教学必需,教师自编的教材(含参编教材),经所在系(部)审查,并报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通过、教务处备案,可列入教材选用计划,每种教材每次征订一届学生用书量。对未经审批、教师自行编写(含参编教材)出版的教材,不列入选用计划。
4、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教材一经确定使用,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新版本教材,需经系(部)主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5、教务处、后勤集团和各系(部)教学秘书要积极收集、整理、通报、宣传与我校各专业有关的教材供求信息,积极协助教师购入用于研究、比较、选用的各种教材样本。
(三)自编教材的出版与使用
学校鼓励教师编写出版质量高、实用性强的教材。教师编写教材的出版与使用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原则
(1)学科领先、国内外有较大影响,能被兄弟院校采用的教材。
(2)内容先进,体系新颖,易教易学,创新性强,能促进教学改革的教材。
(3)反映我校重要科研成果,具有我校办学特色的教材。
(4)其他急需或实用性强,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的教材。
2、编者条件
出版教材的主编或第一作者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含各类技术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一般应主讲本教材所对应课程三年以上。
3、出版条件
(1)申请出版的教材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学科的基本规律。
(2)申请出版的教材应为列入我校或省、国家教材建设规划的的教材。
(3)申请出版的教材原则上要经过讲义试用阶段,有较好的教学效果。
(4)申请出版的教材应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图文配合恰当。
4、申请出版的教材书稿经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出版、发行。未经批准自行联系出版的教材,学校不予订购、使用。
5、对于水平高、影响力大、特色突出、创新性强的教材,可向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申请教材建设基金,进行出版资助。
(四)建立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质量评价体系
1、把教材研究纳入科研计划,获奖教材、教材研究成果与相应级别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同等对待。
2、加强教材质量管理,提高优秀教材的使用率。
3、建立健全自编教材评价机制,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大力开展对我校使用的自编教材的评价工作。积极推荐优秀教材、教学参考书、视听教材参加省级与国家级优秀教材的评奖工作,使教材评定经常化、制度化。
四、规范教材的订购与供应工作
1、各系(部)负责本部门的教材选用工作。每年春、秋两季组织两次统编教材的订购,各教学单位组织本系(部)依据教学计划填报教材征订单,并认真核对“征订单”上所要求填报的各项内容,做到不错订、不漏订、不积压。“征订单”需经系(部)主任审核签字,按时报送教务处审核批准后由后勤集团统一订购。
2、各系(部)订购教材需经系(部)教师认真讨论,订购进来的教材必须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造成教材积压与浪费。
3、因调整教学计划需要变更的教材,各教学单位应提前一个学期上报教务处,避免教材的错订和漏订。
4、教师用书经后勤集团核实后,到教材室签字领取。
5、学生所用教材以班为单位集中发放。后勤集团依据发放清单按时与学生结算。
6、不允许教师直接向学生出售各种教材或参考资料。如有此类情况发生,将严肃处理。
(校政文〔2006〕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