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为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宿舍,不断提高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工作水平,努力构建和谐校园,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辅导员进学生宿舍,是为了更好地了解、掌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把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有机结合起来,遵循学生工作的规律,适应新情况对学生工作的新要求,配合学校的整体学生工作,扎实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二条辅导员进学生宿舍采取定期走访和定期值班两种形式进行。辅导员应对自己分管学生的宿舍进行定期走访并做好走访记录,同时根据学生工作部(处)统一编排的值班计划在学生宿舍值班,做好分管宿舍楼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辅导员进学生宿舍,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学校、系(部、院)的工作部署,在宿舍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检查学生在宿舍内学习的情况,督促学生充分利用好自习时间,认真学习,形成良好的学风。
3.深入学生宿舍,检查学生宿舍秩序,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自觉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宿舍管理人员及时处理学生宿舍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学生宿舍安全、稳定。
4.积极参与并指导学生做好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5.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交流、谈心,了解学生,特别是特殊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理和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有效化解各种矛盾。
6.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的联系,听取、反映学生对宿舍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学生在宿舍的正当权益,切实做好学生服务工作。
7.对学生在宿舍内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批评教育,或上报相关部门予以纪律处分。
第四条辅导员进学生宿舍的工作要求:
1.辅导员走访学生宿舍每周不少于两次,原则上所带学生宿舍每个学期要走访两遍;宿舍值班辅导员要坚守岗位,有事离开工作岗位应妥善安排工作,同时应确保通讯畅通。
2.辅导员走访学生宿舍的工作时间主要是学生课余时间及双休日(包括5.1、10.1长假)。
3.辅导员每次走访或值班需到宿舍楼值班室填写《辅导员进学生宿舍情况登记表》;每次走访完毕后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及时将汇总后解决的情况反馈给学生,并做好工作记录。
4.辅导员在开展工作时应注意良好的形象,对学生要热情,向学生解释和回答问题时要耐心,应注意多渠道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每月5日前后勤集团宿管中心将《辅导员进学生宿舍情况登记表》汇总后交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定期对辅导员进学生宿舍工作进行抽查。
第六条辅导员进学生宿舍的工作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牵头,学生工作部(处)与后勤集团共同考核。考核结果与辅导员津贴挂钩,并作为辅导员工作考核以及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