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学校各部门及广大教职工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继续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顺应继续教育发展的新形势,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发挥优势,创出特色,走多元化的发展道路,稳步发展学历教育,大力开展非学历教育,巩固提升传统优势项目,探索培育新兴培训项目,努力实现教育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促进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条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办学形式。其中,学历教育主要有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及本科(联办)、自学考试助学教育(联办)、远程教育本专科(联办)、研究生进修班等;非学历教育包括计划内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小学校长培训、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指令性的各类培训以及其它各类短期培训。
第三条继续教育依托学校提供的教师、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办公场所、后勤服务等基本办学条件开展工作,同时学校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支持继续教育工作实现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全面协调发展。
第四条继续教育工作要遵守继续教育工作的政策和法规,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坚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声誉。
第五条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实行两级管理。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全校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组织管理。各院系是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继续教育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第六条继续教育学院代表学校对外处理有关继续教育事务。代表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继续教育联合办学和建站协议。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对各类继续教育的检查、指导、考试、评估等工作。
第七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制定学校继续教育工作规划、有关继续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审订各类学历教育的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学校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的报名考试、招生录取、电子注册、学籍管理以及办证验印和发证工作。
第九条审订并组织上报各种非学历培训计划。
第十条会同校内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良好的办学条件,指导、监督各院系继续教育教学任务实施,落实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核、总结等环节,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组织继续教育教学研究、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经验交流,开展有关继续教育质量评估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管理校内各类培训工作。继续教育学院应为各院系举办的各类培训做好备案工作,并会同财务处办理收费许可证。代表学校加强监管工作,规范办班行为:学校各部门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以学校名义在校内外有偿组织各种培训活动;校外机构或个人未经许可,也不得在校内有偿组织各种培训活动。
第三章各院系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各院系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本部门的继续教育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制定本院系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成人教育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订非学历培训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五条负责本院系继续教育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的聘任、管理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教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学管理、日常管理、考试考核等工作,并对学员开展专业教育和素质拓展、毕业论文、科研指导等工作。
第十六条做好日常教育教学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以备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估检查。各类档案资料最少保留三年。
第四章教师
第十七条着力建设一支热爱继续教育、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专兼职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教师队伍。继续教育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师德师风,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所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效果好。
第十八条继续教育教师的聘用:
1.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培训任务的实际情况,与有关院系进行沟通,由院系负责选聘符合条件的教师(包括需要聘请的兼职教师),并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2.任课教师确定后,由承办院系下达教学任务书,受聘教师接到任务书后,需及时与承办院系联系,落实教学安排事宜。
3.继续教育教师聘期为三年,期满后,须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九条继续教育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教学计划和培训目标,认真钻研教材和研究学生情况,把握教学的各个环节。承担非学历培训任务的教师,培训结束后以院系为单位将电子教案送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2.认真学习有关继续教育工作的精神,深入调查社会需求和中小学实际,更新教学内容,要针对成人教育特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对学员教学指导,严格要求,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做好教材选定或讲义、辅导资料的编写等工作。
4.做好考试考核的相关工作。每门课程的命题,要出相同程度的A、B两套试卷,并附标准答案要点、评分标准,交相关教学院系。负责监考、评卷、登分和试卷分析等工作。
5.自觉遵守教学纪律,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日历。按时上课,不提前下课,不私自调课。
6.及时报送有关原始材料。教学结束后将教学安排、教案或实验总结、学生作业、考勤表、学生试卷、成绩单、试卷分析等一并报送相关院系存档。
7.积极参加与继续教育有关的教研活动。
8.接受相关院系的领导和考核,根据学校规定获得合理工作报酬。
第二十条学校设立继续教育单项奖(继续教育先进工作者),对热爱继续教育工作、教育质量高、学员反应好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教学纪律,出现责任事故的,按《365游戏平台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校政文〔2007〕67号)、《365游戏平台教学事故申诉处理暂行规定》(校政文〔2007〕69号)、《365游戏平台课堂教学管理规定》(校政文〔2010〕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班主任
第二十二条继续教育工作的班主任实行聘任制。班主任由承办继续教育任务的院系聘任并指导其工作。
第二十三条继续教育班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1.做好学员的思想工作。了解他们的思想与学习,帮助他们端正学习态度,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2.做好学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学员报到注册、档案整理、教材发放、教室卫生和安全、日常考勤、教学通知、毕业(结业)鉴定、毕业(结业)证办理等工作。
3.做好建言献策工作。听取学员对教育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所在院系反映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进教学管理的合理化建议,以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4.做好院系继续教育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继续教育各类学费由财务处收取,住宿费和教材费由后勤集团收取。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学生费用,如因工作需要,确需收取费用,由继续教育学院会同有关院系提出申请、上报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继续教育各项开支上纳入学校年初预算,实行预算管理;日常运行费预算由继续教育学院编制,维修费和设备费由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学校研究决定。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按学校预算管理办法进行调整。
第二十六条经费具体支出项目,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财务处负责对继续教育工作的收支情况进行年度审核。
第二十七条学校按照依法办学、确保质量、鼓励创收、重视效益、合理使用的原则,对继续教育工作的收入进行管理和分配。继续教育办学经费使用见《365游戏平台继续教育经费使用暂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各院系未能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或出现教学、管理事故等,将视具体情况核减经费划拨比例。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365游戏平台经费成人教育管理规定》(校政文〔2006〕14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校政文〔201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