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现对2025年度勤工助学岗位重新进行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1、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培养学生的角度出发,根据实际需求设岗。学院原则上设行政助理、教学助理各1名。有场馆管理需求的学院根据场馆数量可适当安排。学院要积极引导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受助学生义务参与本学院日常工作,增强学生的感恩意识和奉献精神。
2、对于不具长期性,可通过一次或者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可完成工作的,可申请设置临时勤工助学岗位,薪酬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3、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要适宜学生参与,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主业,不能安排学生参加危险生产作业以及超过身心承受能力、有碍健康的劳动。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尽量安排在学生的课余时间。
4、各单位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本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数量,11月20日(周三)10:00前将《焦作师专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审批表》报送至学生处贷款科(行政楼218室)。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依据各单位岗位申报情况和学校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岗位数量。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5日